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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发表于2022-01-12
标签:电梯 电动 物业公司 住宅 物业 
【江苏: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从法规层面赋予了物业公司一定的管理权限。《规定》还明确,每个新建的住宅小区都要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场所及设施,确保居民能够有安全的场所给电动车充电。#常州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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