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从普天之下最荒唐的公告——“民警无照不能驾警车”看民警的特权

发表于2006-04-03
公安部政治部日前下发通知,为确保民警的安全,民警没有驾驶执照不能随意驾驶警用车辆(《京华时报》月26日)

“无牌驾驶是违法的”,对于这一常识,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不会知道。再退一步说,起码没有任何一个坐在驾驶室正在驾驶的司机不会知道。面对这样的常识,国家公安部却要煞有介事地来一个如此不伦不类看起来不合常理的通知,的确让人感到很有些怪异,就像国家突然在某一天给全体国人下发一个通知说:“亲爱的国人,杀人是犯法的”一样。不,比这还要希奇,因为公安部的通知既是某种常识,也是某种反常识,因为在它的通知里只字未提“无照驾警车违法”的常识,而只是说:因为无照驾驶导致了民警的伤亡,所以仅是本着爱惜民警生命的良好意愿才反对民警同志无照驾驶的。

打一个滑稽的比方,这就好比国家的最高法院突然向全体公民下发一个文告,说:最近,很多人在杀人的时候,由于情绪异常激动,导致心脏病突发,以致死亡,为了爱护你们(杀人犯)的身体,为了维护你们(杀人犯)的生命安全,请你们(杀人犯)勿要杀人!面对这样温情脉脉的告白与提示,杀人犯是不是真的要停止杀人呢?假如那些杀人犯说:我们为了实现杀人的“崇高”目标并不想顾惜自己的身体,那他们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杀人呢?

同理,公安部的通知无疑是在向广大民警同志们告示:最近,你们在无照驾驶(违法)的时候,造成了很多交通伤亡(死的肯定不仅仅是民警,还有一般的民众,但草民之死当然引不起公安部的注意与同情,故而,在其措辞里,好像只死了民警一样),所以,为了你们民警(交通肇事或违法者)的生命安全,请你们(交通肇事或违法者)不要无牌驾警车。如果民警回答说:为了开展“崇高”的警务工作,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我们宁愿不顾念我们的生命,那他们是不是就可以继续“乐此不疲”的无照驾驶警车呢?(死了,说不定还可以混个“烈士”当当),荒唐无比的逻辑呀。

公安部的这份内部通知起码折射出以下种种玄机与奥秘——

(1)民警搞特权,进行“无牌驾驶”已经到了大面积泛滥以致很难控制的地步。

(2)民警“无牌驾驶”在现实中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才有这种“无牌驾驶”到处开霸王车的混乱局面。(看看西方国家的首脑超速被罚,想想我们的民警,他们是真的“当家做主”了)

(3)公安部不打算真正把自己的部下(民警)纳入法制轨道受约束,已经默认了民警的特权。

(4)既然默认了民警“无牌驾驶”的特权,所以,公安部不打算在法律的层面上对民警进行禁戒,只打算以爱护民警的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发出呼吁。

(5)即使是在温情的劝导范围内,公安部也只限于不能无牌驾“警车”,至于无牌驾驶非警用车辆,不在劝导范围之内,可以照驾不误(当然不便公开这样教导哟),广大民警同志的领悟水平当然也不会太差。

(6)万一有些民警同志有“忘我”的“职业牺牲”精神,非要没有牌也要去驾驶警察,那就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不得他人了。

总之,公安部下发的通知,对全体民警同志来说,是体贴的、温情的、无微不至的,是用心良苦的,用心良苦到不足为外人道的地步。

我想,普天之下正在犯罪的犯罪分子和正想犯罪的潜在犯罪分子以及目前不想犯罪但不保证以后也不犯罪或不想犯罪的普通分子,大概也很想最高人民法院早日向他们下发一道这么体贴人意用心良苦的文告吧。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