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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州: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合租”人均租金百元

发表于2009-09-08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困难家庭租用每月3.5元/平方米,如果租给新就业大学生4.5元/平方米,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9月2日起将正式在常州生效。

记者8月31日获悉,一项为“新就业人员”提供廉价公共租屋的计划正在江苏全省多个城市展开,其中常州动作最快,已经率先开始接受申请并制定出租金;南京也拟推出,不过条件可能要比常州“严格”。


根据常州市2009年7月出台的《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两类人可以租用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一是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却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已经就业且毕业不满5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新就业者。

8月31日,常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新就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本来2009年8月1日就开始接受申请了,不过此前都是咨询的多;现在租金标准出台了,也就是9月开始,可以说是正式开始申请。“现在替职工申请的单位很多,房源是从市场上收购,一般是50m2左右一套,不过对于单身大学生,应该不会给他们一人一套,合租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两人合租一套,租金就按房子的实际建筑面积算,比如25m2一人,他的月租就是25m2×4.5元/m2=112.5元。”至于人均租赁面积定在多少,这位工 作人员表示:这要根据申请单位上报的申请人员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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